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消防车驾驶员若干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消防文职人员4人,主要从事协助执法、宣传、文秘岗位等工作;消防车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男性,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四)消防文职人员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建筑工程系、中文系优先录用。
(五)宣传文员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摄影技术、会视频拍摄剪辑,在宣传岗位有突出成绩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六)消防车驾驶员要B2以上驾照。
三、工作地点
南乐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6日至5月5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本)、报名表(附件1)、5寸近照、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到南乐县消防大队报名。
2.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短信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面试,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3.大队将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对报考人员的报考岗位做出相应调整。
4.应聘消防车驾驶员者应携带驾驶证,单独面试,不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聘用及待遇
经审查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的,由(以当地劳动派遣公司为准)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南乐县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宝力
联系电话:13693933837 8845861
联系地址:南乐县光明路南段路西(党校南侧)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