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
2、户籍、民族不限,性别:男性优先,年龄18至30周岁。
3、退伍军人优先。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表、政审表(并且加盖所有印章),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转军人退伍证(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转军人退伍证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政审
报名点报名时间:2017年4月22日-2017年5月10日。
内地相关省市区县报名点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1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与政审工作同时进行。
(三)面试
现场报名后组织统一面试,面试只记合格与不合格。
(四)笔试、体检
资格审查、政审、面试通过后进行笔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及待遇
1、招聘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2、(1)本科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5859元(含每月500元维稳津贴);财政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973元,个人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136元;个人月实发工资4723元。
3、(2)大专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5486元(含每月500元维稳津贴);财政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840元,个人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059元;个人月实发工资4427元。
4、(3)中专(高中)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5411元(含每月500元维稳津贴);财政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809元,个人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042元;个人月实发工资4369元。
5、其它待遇: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对外地区聘用人员:(1)解决食宿;(2)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异,对考核优秀工作满1年的,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并报销路费;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通过自治区及地区考试合格后,吸纳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3)夫妻共同来的,可提供住房一套,其他提供公寓宿舍楼;(4)配偶是大专以上学历的,通过各类招考解决相应工作岗位,大专以下学历的提供产业园区就业岗位。
四、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如需报名请就近联系如下工作组指定工作人员,报名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河南组:张继鹤(新疆人社局干部)
联系电话:15009986876
苏泉泉(第一中学教师)
联系电话:182998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