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公布《阜新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阜新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阜新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市财政局将结合国家有关要求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本公告包括我市管辖的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附件:1. 阜新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阜新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 阜新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物价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