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辖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经审核,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20172601)岗位原招聘人数为8人,因未达到规定比例不再招聘;平顶山学院医学院(20173201)岗位原招聘人数为1人,因未达到规定比例不再招聘;平顶山学院医学院(20173204)岗位原招聘人数为2人,因达不到规定比例不再招聘。
经研究以下岗位可降低比例按2:1开考,降低后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20172901)岗位原招聘1人,缴费2人,现招聘1人;平顶山学院医学院(20173202)岗位原招聘2人,缴费3人,现招聘1人;平顶山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20173301)岗位原招聘1人,缴费2人,现招聘1人;平顶山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173401)岗位原招聘2人,缴费2人,现招聘1人;平顶山学院旅游与规划学院(20173501)岗位原招聘2人,缴费5人,现招聘2人;平顶山学院陶瓷学院(20173602)岗位原招聘1人,缴费2人,现招聘1人;平顶山学院外国语学院(20173701)岗位原招聘2人,缴费5人,现招聘2人。
核减后,2017年平顶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共招聘98人。
2017年平顶山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