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的文件规定,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程序和要求,禹王台区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6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1. 招聘单位:开封市禹王台区汪屯乡卫生院、南郊乡卫生院。
2. 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6名。其中:临床医学3名,口腔医学1名,中西医结合1名,中医学1名。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本次招聘的对象是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医学院校应、往届毕业生。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单位要求的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报考的岗位在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分类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二)报名地点:禹王台区卫计委三楼综合股(金梁里街67号)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提交用A4纸打印的本人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从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http://www.yuwangtai.gov.cn)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二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
2.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等附件中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专业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员的比例至少达到3:1。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经禹王台区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此岗位招聘名额核减。8月11日在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招聘岗位的核减情况,不另行通知报考者。因核减招聘计划涉及的考生,可于8月12日18:30前到禹王台区政府南院重新填写报考志愿。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区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30元/科。
五.考试
根据豫卫发【2015】2号文件规定,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面试方式进行。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凭本人身份证到禹王台区政府南院卫计委三楼综合股 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者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并提前到面试地点审验证件和抽签。对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工作由禹王台区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本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九、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十.其他
(一)报考人员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唯一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禹王台区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禹王台区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区卫计委 0371-23386735
区人社局 0371-22371013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察局 0371-23386830
附件:1.2017年禹王台区卫计委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表
2.2017年禹王台区卫计委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2017年禹王台区卫计委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禹王台区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