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漯河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337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10名,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127名(临颍县20名、舞阳县35名、郾城区18名、源汇区21名、召陵区33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 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 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涉及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三、招聘办法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7日8:00—8月9日18:00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考试信息”栏,点击“2017年漯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7年8月9日18:00停止报名。
2.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5583706),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及时打印《2017年漯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笔试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亲笔签名后告知,不参加笔试且不提前告知的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3.开考比例。本次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 gov.cn)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 (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试讲)资格确认、面试(试讲)、加试、体检时使用。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需要进行加试(见计划表),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教师岗位主要测试教师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包括教育、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历史、地理与科技等常识判断,以及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学教法、班级管理、教育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试讲)人员。
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简化考试程序,原则上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为有序组织,提高效率,同一岗位按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5的比例控制面试人员,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的,通过笔试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 2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按同学段、同学科、同课题,备课30分钟后,讲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
(3)面试(试讲)资格确认。取得面试(试讲)资格的考生,须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试讲)资格确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户口簿(户口未迁回的提供能够证明属报考区域生源的高考准考证或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参加高考证明等生源证明材料);③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笔试准考证;⑤报考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⑦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⑧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面试(试讲)资格确认及领取面试(试讲)通知书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 gov.cn)通知。
逾期不参加面试(试讲)确认或不领取面试(试讲)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试讲)资格。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试讲)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试讲)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试讲)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试讲)通知书参加面试。
3.加试
(1)有加试环节的,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
(2)加试时间、地点: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 gov.cn)通知。
(3)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加试。
4.考试总成绩
(1)无加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有加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
(3)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4)学历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加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也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3.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末位并列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动。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又不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www. halh.lss.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5583706(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