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17年补充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我市补充招聘初中、小学教师60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面向巩义籍定向招聘20名: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2名,物理2名,体育2名。定向招聘人员分配去向为鲁庄镇、西村镇、夹津口镇、涉村镇、新中镇。
(二)面向社会招聘40名:其中语文15名,数学15名,英语4名,物理3名,体育3名。
二、 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3、具备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
(二)报名资格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证,且与报考学科一致(小学资格证的不能到初中任教);
3、年龄31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面向巩义籍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之一:
(1)2017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入校前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巩义市;
(2)往届毕业生要求户籍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落户巩义市;
(3)夫妻双方一方为巩义籍或一方在巩义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
4. 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注:本次招聘的教师,分配去向原则上为乡镇的初中、小学及教学点,且服务期满3年后方能调动。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一)现场报名
1、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还没有发证的,可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2016届和2017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办人事代理人员需提供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写《巩义市2017年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份(网上下载填写也有效,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另附同底版一寸彩照三张,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
2、申请加分人员需提供材料: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巩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在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在巩义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人员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只加一项。
申请加分人员需在报名填表时,在“加分项目”一栏注明加分原因,并在现场报名时同步提交以下加分材料: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及“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14日共三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力资源管理窗口(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原报名地点。
(二)注意事项
(1)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若低于1:3时,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相应招聘岗位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名额调剂到其它所需岗位。相关信息将于报名结束后次日,在巩义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免缴考务费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报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0371-69580019、6435071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和法规知识以及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综合知识和技能。
笔试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至11:30,具体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按照分学科(岗位)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试讲内容:巩义市初中现在使用教材相关学科内容。
面试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凡未按相关规定执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根据分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七、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需在村镇学校任教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分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并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纪律和监督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和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0371—64350712、69580019。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