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市相关规定,结合牧野区实际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在牧野区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区属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招聘计划
1、招聘范围
新乡市牧野区范围内。
①本人户口在牧野区;
②本人户口不在牧野区,但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牧野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③牧野区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大学生不受户口限制。
2、招聘计划
全区招聘区属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属小学教师共70人。
①招聘区属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
②区属小学教师30人。
③面向牧野区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牧野区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新乡市牧野区生源)。公开招聘4人,全供事业编制。
④面向牧野区在职在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6人,全供事业编制。
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12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