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本科),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二)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并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三)学前教育教师:师范类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师范类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不受教师资格类别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四)高中教师面向社会,学前教育教师、小学教师面向全市。本县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受户籍限制。
(五)本县在职人员不得参与考试。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学历证书和学籍档案记载为准。
(四)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要求对口或相近。
三、招聘名额
高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150名、学前教育教师20名,共计200名(详细招聘计划见附件2)。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 1 日至6月 10 日。
2、报名地点:息县人社局(息县城关镇息州大道五一水库东300米)。
3、报名费用: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信息采集费100元。
4、报名办法: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并填写统一印制的《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根据所学专业进行报考(2012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可持学校有效证明信和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现场采集照片。
5、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教体局共同签定审核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职位的,退还所交费用。
7、报名者于2012年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