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具体岗位详见《叶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招聘人员一律安排到我县常村镇、夏李乡、保安镇、辛店镇、龙泉乡、水寨乡、邓李乡任教。
三、公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叶县户籍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全日制中专毕业生或叶县户籍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的高中教师招聘对象为平顶山户籍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学科的高中教师招聘对象为叶县户籍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三所高中、职教中心2009年已选聘试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中教师和参加我县“三支一扶”工作的支教大学生、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可不受户籍限制;
4、依照叶政文(1995)41号、叶政文(1996)18号、叶政文(1997)30号的规定招收的集资协议师资班毕业生纳入小学教师招聘范围。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人员原则上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纳入招聘范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聘用后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招聘的其他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叶县2010年招教进入体检范围后弃权者;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