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讲解员10名。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五官端正,气质高雅,身体健康,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5米;年龄在18-2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之间的未婚女性;
4、普通话发音标准、吐字清晰、亲和力强、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同等条件下能熟练运用外语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日报》发布招聘公告。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pdsjob.cn)和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http://www.pdsgbks.com)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2年6月16日
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科(平顶山市湛北路72号)
联系人:杨柳 贾红丽
电话:0375-2156659 2979951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可暂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粘贴近期免冠同底板一寸彩色照片)。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面试和笔试,初试主要是对考生的身高、普通话、音质、形象气质等进行简单考察,初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和笔试。面试100分,笔试100分。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1、面试。面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普通话和举止仪表、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进行自我才艺展示。
2、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初试合格通知单参加面试和笔试,参加考试时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