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业的大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平顶山户籍的毕业生。
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为我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报考者;
3、生源地在平顶山的应届毕业生;
4、职业学校急需专业(见附表)。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