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专业、学历、条件:
详见附表1《商丘市人民医院2012年人员招聘计划》。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善于团结他人一道工作。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条件。
3、学历条件:
①、临床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历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院校),西医类别。本硕连读的硕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②、医技人员: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升本毕业生除外)。
③、行管人员:国家统招"211"工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④、护理人员: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有护士执业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本科生年龄在27岁以下;护理专科生年龄在25岁以下(助产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员招聘信息在商丘人才网和商丘市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方式:
1、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请于2012年4月10日--18日,在商丘人才网(www.sqrc.net)或商丘市人民医院网站(www.sqsyy.com )下载并填写《商丘市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于2012年4月19日--20日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楼。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2届毕业生(护理专业除外)出具学生证;执业医师证或执业护士证原件和复印件;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由商丘市人才市场、商丘市卫生局和商丘市人民医院共同负责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