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工勤技能岗位(戏曲打击乐)1人
三、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户籍不限;
6、戏剧打击乐专业;
7、学历不限;
8、年龄40岁以下(197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9、需有在专业戏曲团体工作满三年以上的经历(提供证明);
10、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艺术比赛,且获得过省级以上三等奖(含三等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审查后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