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工作原则
招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透明、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录范围和对象
国家重点(211工程)师范院校和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2012年应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1、与招录专业一致的师范类毕业生,且能于2012年7月底前顺利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对应专业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者。
2、地理、物理、生物、历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生源紧缺的,可招录非师范类毕业生,但所学专业必须与招录专业相一致,且能于2012年7月底前顺利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相应专业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录专业及计划
本次招录初、高中教师共计50名,其具体情况如下:
招录高中教师30名,涉及11个专业。具体情况是:语文5名,数学3名,英语4名,物理3名,化学4名,生物3名,地理2名,历史3名,政治1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1名。
招录初中教师20名,涉及8个专业。具体情况是: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5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地理3名,历史2名。
四、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具有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四)截止2012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七)中共党员、学生会干部、具有高层次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