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含应届毕业生以及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第二批共招聘洛阳市城市区社区协勤327人,其中:男性164人,女性163人。
三、岗位职责
在洛阳市城市区(不含吉利区)社区协助社区民警履行相关职责。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自愿从事社区相关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至1994年5月1日前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