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时间为2个半小时以内的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三、应考人员只准带正式身份证、准考证、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及规定物品。不得携带手机、纸张、报刊、等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其他物品。
四、开考后,应考人员应首先在试卷规定位置准确填写(涂)所在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不得随意涂改姓名、准考证号。如姓名、准考证号写错确需涂改的,报请监考人员核准签名,否则试卷按零分处理。
五、应考人员一律用蓝、黑色字迹钢笔或圆珠笔一种工具答题,中途不得更换,更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笔,否则试卷作废(需用铅笔画、涂的除外)。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无效。
六、考试时间不超过2个半小时的,应考人员原则上不得申请上厕所。特殊情况,申请上厕所的人员应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监督。
七、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许说话、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或抄袭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场内禁止吸烟。
八、应考人员应自觉服从管理,接受监考、巡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监考、巡视和场外考试工作人员。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