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者报考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用,聘用人才充实到兰考县教师岗位,提高兰考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0年至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专业要求为:考生所应聘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入编)的;
2、非开封市管辖的县、区户籍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岗的特岗教师。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30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2名,物理4名,化学1名,生物5名,政治2名,历史5名,地理5名,计算机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