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方式
通过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收数量
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30名,其中中队长助理1名(有管理经验的退伍军人优先),驾驶员6名(驾驶员需要有B证以上驾驶证,年龄在18到38岁),合同制队员23名(年龄在18到28周岁)。
三、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35周岁的青年;
2、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有驾驶维修技能、体育特长或消防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侦查审查的。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25日
(二)报名地点:南乐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联系人及电话:孙法起15003939955 8845119
(四)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证件: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2、毕业证;
3、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4、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驾驶证、汽车维修、计算机等级证等证明材料(优先录用)。
五、考核及录用
报名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情况,由县消防大队确定录用人选,办理招聘手续。
新招收的合同制消防队员与南乐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
六、待遇
合同制消防队员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其中基本工资不低于1900元;执勤队长工资不低于2700元;消防车驾驶员工资不低于2700元;班长工资不低于2100元。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人每天享受21元伙食标准;统一发放服装,每人每年服装费不低于2000元;每月享受六天休假。
南乐县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