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代码 名次 笔试成绩 姓名 报名序号 准考证号
0701 1 58.5 于洪敏 001398 70518030416
0701 1 58.5 李双修 003970 70518031024
0701 3 57 张百严 000767 70518030810
0701 3 57 瞿 潇 004377 70518030926
一、面试确认时间
2017年10月16日 15:00—18:00。
二、面试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科以上所有学历学位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原件已入档案的可以只拿复印件加盖人事章);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人事章);
4.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加盖人事章);
5.报名推荐表(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6.2015—2016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等次须为称职以上,复印件加盖人事章);
7.有调动经历的需提供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书面证明(盖人事章),时间截至2017年8月14日;
8.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一式三份。
三、面试资格确认地点
郑州市金水路14号(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员会606房间)
四、以下情况取消其面试资格
1.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公务员身份截至2017年8月14日未满2年者;
3.有调动经历的考生截至2017年8月14日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2年者;
4.相关材料经审查信息不实者。
五、其他要求
面试确认通过后不得无故缺席面试,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须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说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以及放弃面试的原因,落款手写签名并留指纹印)。
咨询电话:0371-65865204,0371-65865470
特此公告。
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