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实 施 方 案
实 施 方 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精神,经市编委同意,决定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畜牧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8:00。
2、报名方式、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漯河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漯河市沙北黄河路中段647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从“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漯河人事考试网”、“漯河人才网”下载填写打印《漯河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各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3年应届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数码照相采集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每人需交纳报名考务费每科30元、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12元。
4、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资格审查: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4:1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高校毕业生持相关证明,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8、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3年4月25日-4月26日上午8:00-12:00至下午14:30-18:00前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漯河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实际操作。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劳动人事仲裁院招聘岗位的考试内容。
1、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不限专业考生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各为100分。
报考法律专业考生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不限专业考生的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写作成绩×50%
法律专业考生的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法律专业知识成绩×50%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应试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计划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二)市畜牧局所属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执法支队)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的考试内容。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实际操作。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实际操作人员。因应试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
(2)实际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实际操作成绩×60 %
笔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按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考核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用人单位负责。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上岗前接受初任培训,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罚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六章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要严肃工作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和违规行为,都要予以严肃处理。
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九、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畜牧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395-3132801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企事业科:0395-3133521
市畜牧局办公室:0395-3133379
咨询网站: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lh.lss.gov.cn)
漯河人事考试网(www.lhrsks.com.cn)
漯河人才网(www.lhhr.com.cn)
附件1:2013年漯河市人社局、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下载 |
附件2:漯河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