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家承认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民政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及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纪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准考证领取、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民政厅(网址 http://www.henanmz.gov.cn)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从2012年5月9日至5月18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可在2012年5月14日9:00至5月18日17:00期间到各应聘单位报名地点报名。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地点如下:
序
号
|
单位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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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报名地点
|
|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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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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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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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第一
荣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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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纪星
|
1340920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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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3--37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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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荣校路78号
|
2
|
河南省洛阳
荣康医院
|
李姣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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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379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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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9-63787803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东邻
|
3
|
河南省
假肢中心
|
王献镯
|
13803718766
|
0371--65622010
|
郑州市经二路13号
|
4
|
河南省
民政学校
|
李媛媛
|
13937122700
|
0371-63365989
|
郑州市农业路30号
附1号
|
5
|
河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
张 磊
|
13937182620
|
0371-65797331
|
郑州市东明路
181号
|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书、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3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等。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生证和学校相关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相应招聘单位报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填写《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可在河南省民政厅网站上下载、打印,也可到各报名点现场领取。
报考人员须按公布的岗位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三)准考证的领取
准考证采取在各报名点领取的方式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5月25日9:00--17:00期间到各报名点领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个别专业加试实操或试讲),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由河南省民政厅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河南省民政厅网站上公示。
2、面试。面试在河南省民政厅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省民政厅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3、实操(试讲)。实操或试讲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除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护理专业岗位进行实操考试、河南省民政学校教师岗位进行试讲外,其他岗位均不进行实操(试讲)考试。实操或试讲成绩在河南省民政厅网站上公示。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提前三天通知考生。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实操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4、成绩计算。
(1)不加试实操(试讲)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加试实操(试讲)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试讲)×20%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河南省民政厅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民政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作纪律。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爱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河南省民政厅成立人事、纪检等部门参加的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考察及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咨询电话:0371--65907095(河南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371--6969028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1、《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南省民政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