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河南省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城市规划、园林设计;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河南省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城市规划、园林设计;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待遇
招聘上岗后的工作人员列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享受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9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2年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的介绍信),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由本人填写《襄城县城乡规划局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并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4、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5、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于2012年6月22日至6月23日到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9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2年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的介绍信),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由本人填写《襄城县城乡规划局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并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4、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5、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于2012年6月22日至6月23日到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⑴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2年6月24日上午8:00至10:0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30至12:30测试《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成绩×5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通知时间、地点为准。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总分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3、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有不合格的,根据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要明确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动或考录其他单位。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信息发布
考试时间:2012年6月24日上午8:00至10:0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30至12:30测试《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成绩×5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通知时间、地点为准。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总分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3、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有不合格的,根据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要明确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动或考录其他单位。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信息发布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在襄城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襄城政府网站(http://www.xiangxi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74-8390923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襄城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襄城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襄 城 县 监 察 局
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 城 县 城 乡 规 划 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