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南阳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批复》(宛编〔2011〕31号)精神,按照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要求,南阳市南水北调办公室所属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充实加强南水北调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推进我市南水北调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招聘职位、名额及待遇
财务财会人员1名;水利工程人员3名;法律人员1名。聘用人员为市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法律人员具有司法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三)具体条件
1.财务财会专业人员条件
工程预算会计、工程造价管理会计、基建会计及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水利工程专业人员条件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经营管理及相关专业。
3.法律专业人员条件
民法、民商法、商法及相关专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市南水北调办在南阳日报及市人社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英寸彩色照片4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12年南阳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每人需缴纳考务费30元和信息采集费12元,共计42元。
3.资格审查。在指定报名地点,由招聘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办理报考手续。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急需紧缺专业,按相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后,笔试的有关事项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笔试。笔试试卷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笔试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20%,专业知识分值占80%。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按拟公开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急需紧缺专业招聘职位,按相关规定执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加分依据材料须在本人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无效。
6.面试。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组织,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异地出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3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亦相同,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7.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按照相关规定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以及人事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8.组织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核。考核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市人社局和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采用谁用人、谁考核、谁负责的方法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9.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10.聘用。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要严格招聘纪律和考试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者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方案由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