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共分为A、B两类。
A类: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B类:具有吉利区户口(或吉利区生源),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20名,其中A类对象招聘12名,B类对象招聘8名。详见《2011年吉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年龄18至28周岁(1983年9月30日至199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吉利科技园办公楼一楼)。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A类:1、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3、专业技术资格证;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5、其他证明材料;6、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B类:1、户口簿;2、有效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5、其他证明材料;6、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吉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已报名人员于2011年10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3、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和公共基础知识等。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笔试作弊或缺考,不得进入面试。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有关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凭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 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加分依据材料须在本人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无效。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满分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察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管理。
九、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0379-66917037
监督电话:0379-66921959
附件一:《2011年吉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二:《吉利区公事业单位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吉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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