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沁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4-08-15 14:14:55信息来源:【点击:次】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4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
本次共招聘14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80名,卫生系统20名,其他事业单位44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民服务,身体健康;
2、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性别、年龄等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11年6月30日;
3、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6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应聘市一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由本人填写《沁阳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4、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的比例达不到3∶1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3∶1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如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应于7月1日重新选报。
5、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1年7月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按教师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分别命题,笔试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语文、哲学、市场经济、中国国情、法律法规、计算机、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按报考教师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分别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应聘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教材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在指定网站公布,说课题目通过抽签确定,说课时间为15分钟。
应聘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或考核若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应聘教师岗位的体检依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四)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有关通知、提供相关材料、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招聘的重要事项将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咨询电话:0391-56972010391-5639553
沁阳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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