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省妇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省妇女干部学校工作人员, 5名
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财会管理人员,1名
四、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妇女儿童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齐全)。
4、省妇女干部学校工作人员年龄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财会管理人员年龄4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熟悉财务工作规定,严格遵守财务工作纪律;具有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任高级会计师5年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 1、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ha.lss.gov.cn)、河南省妇联网站(www.hnflw.gov.cn)同时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4—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同时准备电子版)到公开招聘 办公室报名,报考财会管理人员需同时携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河南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报名地点:省妇联7楼702室(郑州市金水路15号)。联系电话:0371—65902856,联系人:高女士。
六、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5月10日凭本人身份证到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4: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七、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于5月下旬进行。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分值100分。省妇女干部学校工作人员以公文写作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写作能力。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财会管理人员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分值100分。面试评委7人,省妇联不超过3人,其他 评委由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组成。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解决问题能力、求职动机等。
八、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察对象人选。
九、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现实表现以及需回避的情形,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敬业精神、合作意识,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lss.gov.cn)、河南省妇联网站(www.hnflw.gov.cn)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情形的,由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被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存在年龄、学历等报考信息虚报造假问题的,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三、监督电话 0371—65865306(省妇联机关党委)
二、招聘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省妇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省妇女干部学校工作人员, 5名
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财会管理人员,1名
四、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妇女儿童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齐全)。
4、省妇女干部学校工作人员年龄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财会管理人员年龄4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熟悉财务工作规定,严格遵守财务工作纪律;具有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任高级会计师5年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 1、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ha.lss.gov.cn)、河南省妇联网站(www.hnflw.gov.cn)同时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4—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同时准备电子版)到公开招聘 办公室报名,报考财会管理人员需同时携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河南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报名地点:省妇联7楼702室(郑州市金水路15号)。联系电话:0371—65902856,联系人:高女士。
六、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5月10日凭本人身份证到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4: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七、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于5月下旬进行。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分值100分。省妇女干部学校工作人员以公文写作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写作能力。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财会管理人员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分值100分。面试评委7人,省妇联不超过3人,其他 评委由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组成。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解决问题能力、求职动机等。
八、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察对象人选。
九、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现实表现以及需回避的情形,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敬业精神、合作意识,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lss.gov.cn)、河南省妇联网站(www.hnflw.gov.cn)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情形的,由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被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存在年龄、学历等报考信息虚报造假问题的,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三、监督电话 0371—65865306(省妇联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