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取消太康县恒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公示
我办收到《太康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取消太康县恒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请示》(太政金〔2016〕1号),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我办依属地监管部门意见,拟同意太康县恒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试点资格。如有异议,或认为该公司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行为等违规业务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办反映。公示期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4日。
监督举报电话:0394-8268366 (处非办)
0394-8237989(融资担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