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事考试网快讯: 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平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平桥区籍复退军人、平桥区党政机关、原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5月29日每天上午
8:00—12:00和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街北段、世纪广场北200米)。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种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6月3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5、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在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进行发布。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6年 6月4日上午9:00至10:3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通过平桥新闻网网站查询。
笔试工作由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要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面试时间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需分组面试时,其面试成绩以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由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加分
凡参加考试的平桥区籍复退军人及平桥区党政机关、原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退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及本人户口簿;下岗分流人员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及本人户口簿);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不享受加分。
八、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信阳市平桥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发布。
九、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考试总成绩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发布。体检工作由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区委政法委牵头,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信阳市公安局洋河分局、交警平桥勤务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十一、岗前培训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上岗前,进行为期1个月岗前集训。集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十二、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后,派往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含辖区派出所)、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含辖区派出所)、信阳市公安局洋河分局(含辖区派出所)、交警平桥勤务大队分别管理使用。
2、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待遇保障
1、待遇:由政府购买服务每人每月2700元(含工资200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0376—3702769 (信阳市平桥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