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各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现报名已结束,根据报名情况,需取消以下两个拟选调职位。请报考拟取消选调职位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6月5日18:00前,到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交流科(七一路中段市政府南楼七楼,电话0394-8273801)重新选报其他职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选调报名资格。
拟取消选调职位如下:
选调单位 | 职位代码 | 机构性质 | 职位名称 | 职位数 | 资格条件 | 年龄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政治面貌 | 其他 | |||||||
周口市能源规划建设局 | 100201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 科员 | 1 | 地矿类 |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学位 | 30周岁以下 | |||
周口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 100501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 科员 | 1 | 土木工程、工 民 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学位 | 35周岁以下 | 被录用后需服务3年以上 |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