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关于做好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濮综治办〔2016〕21号)文件要求,台前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主要职责
(一)招聘社区警务专职辅警人员90名,其职责主要协助派出所警务室民警从事社区警务工作。
(二)招聘县公安局互联网舆情监控平台警务辅助人员3人,男女不限,其职责主要从事互联网舆情的监控工作。
(三)招聘乡镇专职视频监控人员27名,其主要职责从事乡镇视频监控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听党指挥,服从命令,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1998年6月13日至1981年6月13日出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政法类、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中专以上,退伍军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可放宽至高中文化)。优先招聘政法类、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自愿服从岗位调剂,自愿从事辅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机警敏捷,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心理素质好。
(七)台前县公安局现有管理使用队员不准报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职解聘的人员,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一份,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者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7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
(三)报名地点:台前县腾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东侧)联系电话:0393--8503808
(四)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与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面试、体能测试、体检
(一)面试:报名结束后,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办法,进行体能测试。
面试与体能测试各占总分值100分的80%、20%,按成绩高低,1:1.2的比例进入体检。
(三)体检: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政审
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前120名。由考务组指定有关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六、培训上岗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为一个月,集训一个月同时作为试用期。
七、签订合同
集中培训合格的人员,由台前县腾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和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不胜任岗位工作要求、违反用工单位纪律的,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和约定的制度予以辞退。
八、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统一配发服装上岗并由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及考核。工资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360元执行。
台前县公安局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