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区部分中小学校教师缺编问题,确保息县思源实验学校、县二中、县十小等学校2016年秋季顺利开学,教体局经调研论证,并报县政府同意,定于2016年暑期面向全县中小学为城区部分学校选招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整合优化城区教育资源,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设岗,公开选招。
二、选招计划
根据城区学校办学规模和师资状况,通过测算缺编情况,确定选招名额206人。具体岗位计划如下:
三、选招范围
具有三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且正式转正入编2年以上。
局直学校、城区学校教师不得报考。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
(2)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后出生);
(3)有符合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小学选招岗位的需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选招岗位的需本科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均需为全日制中专以上;
(5)申报学科要与原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一致。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专业毕业;
本方案中年龄、学历、教师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中的“以下”或“以上”均含本级;
各选招岗位具体报名资格、要求见附件《2016年息县部分城区学校选招教师职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2013年9月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被调查处理过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选招程序
1、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广泛进行信息发布,政策宣传,宣传选招工作的意义、范围、资格、程序、要求。
时间安排:2016年8月17日—8月18日。
2、报名:报名地点为县三中艺术楼二楼会议室。必须本人现场报名,现场采集照片。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教体局按照报名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招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需持教师资格证、第一学历证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第二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16年息县部分城区学校选招教师报名表》1份。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务必填写所报学校、学科及职位代码;所在学校要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校长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结束后,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及所报岗位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选招岗位报名人数与选招计划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选招计划。
时间安排:2016年8月19日—8月21日(上午8:00—下午6:00)。
3、考试:考试由教体局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体艺综合等六个专业序列命题,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以及相应学科知识,总分2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80分,相应学科知识120分。
报考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8月23日(上午8:00--11: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息县三中。
4、录用:县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个选招岗位考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若成绩有并列,先入编者优先录用;再有并列依次比较学历和年龄,学历高者、年龄大者优先录用。
所有拟录用对象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对照选招岗位计划,分岗位等额确定选招人员。因资格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选招岗位,按该岗位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选招人员通知上岗后又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选招人员要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结束后,由教体局和录用学校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任教。
六、有关要求
1、组织领导:选招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的选招工作领导小组,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2、纪律要求:选招坚持纪律严明、公平竞争、程序公开、阳光操作。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对选招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选招人员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选招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年内不准再参加选招。
3、本次选招工作未竟事宜由选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6-5856326
附件:1、2016年部分城区学校公开选招教师职位表
息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