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事考试网快讯: 为加强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办公室工作水平,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及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数量
1、公务员岗位11名:县委办5名、人大办3名(文秘、财会、法律岗位各1名)、政府办3名。
2、全供事业岗位16名:县委办7名、政府办9名。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1、报考公务员岗位的人员范围和对象为:县直、乡镇(街道)机关中,在编在岗已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含政法专项编制人员)。
2、报考全供事业岗位的人员范围和对象为:县直、乡镇(街道)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
三、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能力水平;
4、身体健康;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具体岗位还需具备以下资格:
1、报考县委办、政府办公务员岗位的还需具备: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县委办、政府办全供事业岗位的还需具备: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县直一级单位或乡镇(街道)办公室工作经历且有公文写作能力的,学历可放宽到专科,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县人大办公务员岗位的还需具备: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文秘岗位应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财会岗位应有财会专业知识,法律岗位应有法律专业知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淅川县委、县政府公告栏以及淅川县人民政府网(www.xichuan.gov.cn)、淅川县党建网(www.xcdjw.cn)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9月2日,报名地点:县委办会议室。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淅川县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公务员岗位的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4)放宽条件的相关证明;
(5)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对照报名资格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办理报考手续。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对相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笔试
1、基础知识测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按照遴选岗位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和需具备的能力要求统一组织命题、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写作能力测试。报考县委办、政府办及人大办文秘岗位的人员,需参加写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0%+写作能力测试成绩×7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五)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列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报考者进行全面考察,核实其“三龄两历一身份”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手续办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纪律
在公开遴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操作,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审查人员有弄虚作假、严重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取消遴选资格,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淅川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9229127
淅川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