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了保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办〔2016〕81号),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面试客观、公正、科学。
二、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组织,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负责面试考务工作、“政府购岗”办公室具体实施。
三、面试时间
鉴于2016年中秋节日假期安排,面试时间由原定的9月17日调整为9月24日,其他后续招聘步骤(环节)的时间相应顺延一周。
四、面试人数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详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政府购岗”专栏公告的《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岗”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六、面试考官组设置和面试工作监督
(一)根据面试人数,科学设置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在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考前培训。面试考官组在全封闭状态下开展工作。面试考官持证上岗。
(三)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商请驻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监督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面试考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面试考点根据考生人数科学设置若干个面试室、考生候考室、考生休息室,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组编入同一面试室。面试地点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自行确定,并通知各位面试考生。
(一)面试考点。面试考点内划分警戒区域,设专门人员负责引领考生并维持秩序,面试室、候考室和休息室均设置明显标识。
(二)面试室。面试室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考生席和工作人员席(包括计分员、核分员、计时员)、监督席。考生席放置铅笔和草稿纸,不放置考题本。考官席放置评分表、水笔和草稿纸。工作人员席放置铅笔和水笔、纸及秒表、计算器、订书机等物品。
在主考官席对面适当位置设置考生席。
(三)候考室。候考室设在临近面试室但又不相互干扰的房间,室内张贴面试应试者须知。
(四)休息室。休息室为面试结束的考生等候宣布面试成绩的休息场所。休息室与面试室、候考室保持一定距离,防止互相干扰。
八、面试工作人员
(一)候考室至少安排男、女各1名工作人员,负责考生报到、查验证件,讲明候考须知,对考生按报考岗位分组抽签编号、登记,对候考者实行封闭管理。
(二)休息室至少安排男、女各1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考生,等候面试全部结束后,统一宣布成绩。
面试前,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对所有面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面试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必须接受封闭管理,并严格遵守面试工作人员守则。
九、面试办法及程序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面试工作从9月24日上午8:30开始,按报考岗位分组面试。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负责同志、“政府购岗”办负责同志自带车辆在9月23日上午11时前到省人社厅领取面试试卷,届时,省人社厅面试巡视人员将随车一同往返。
(二)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9月24日上午7时之前报到,逾期30分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报到时,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查验考生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收缴通信工具统一保管,带领考生进入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并组织考生按报考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须在9月24日上午7:30在考点集合,熟悉面试方案,进行考前培训,面试考官抽签决定面试考场。
(四)本次面试采用A、B卷,省人社厅巡视人员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驻局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抽取本地区面试考点采用A卷或B卷,没有抽中的试卷作为备用试卷。
(五)工作人员按照岗位分工和职责要求,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
(六)每位考生面试开始时,主考官首先宣读指导语,考生的思考、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在最后2分钟时,计时员给予提示,如10分钟届时不能结束,计时员应及时提示“时间到”,终止回答。
(七)面试时,原则上由主考官主持面试,主考官必须用普通话阅读题本,逐题读答直至结束。
(八)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考场、考生数量自行印制《结构化面试评分表》、《考官记分平衡表》、《面试评分汇总表》(见附件1、2、3),并请将确定的考场个数及时上报省“政府购岗”办公室,以便统一印制面试考卷。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各位考官按照测评要素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评分,逐项填写《结构化面试评分表》;考官打分要打整数分,不合计总分,打分结束后签署本人姓名。
(九)考官对每位考生的评分结束后,计分员收取全体考官的评分表,当场计算面试成绩,填写《面试评分汇总表》(见附件3),核分员对分数进行复核。
面试计分采取体操计分法。即:将考官评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相加平均,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十)公布面试成绩。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确定一名主考官按考生序号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十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负责汇总填制《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参加面试人员成绩统计表》(见附件4),并及时上报省“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由省“政府购岗”办公室按规定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十、有关要求
面试是“政府购岗”招聘工作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1.省人社厅选派的面试巡视人员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同志,负责面试考卷的押送、存放、考后未启用试卷的收回及面试现场巡查等工作。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驻局纪检监察人员负责试卷的运送、交接、保管以及面试的实施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严肃考风考纪
1.面试工作要做到教育和处罚并重,人防和技防并举。纪检监察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面试实施和考场监督,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考务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2.要严格执行面试工作考场规则。
3.巡视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查。除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巡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考场,出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4.参加面试的考生、工作人员、考官必须关闭手机,并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驻局纪检监察人员统一保管,任何人在面试期间不准外出接听电话。
(三)注重人文关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通知考生按时参加面试,如电话通知或自制面试通知单等。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各考点要配备饮用水、防暑药品,注意考场开窗通风等。为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要安排车辆在面试点全程值班。
(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要牵头协调有关事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负责面试相关事务的协调和衔接,协调解决面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纠纷,协调相关部门对面试各项服务、监管职能的落实。
(五)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对考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正确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巡视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学习和掌握面试考务工作的各种规定,发现违纪现象要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监考人员进行处理。面试中如果出现试卷泄密、考场秩序混乱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省“政府购岗”办公室,同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查明原因,果断处理,及时补救,防止扩散,确保全省面试工作顺利完成。
省“政府购岗”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厅就业办统筹就业处
程红兵、崔潇月 0371-69690078 69690311(传真)
电子邮箱:szfggbgs@163.com
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崔秀池、岳锦蓉 0371-63982618 63985902(传真)
电子邮箱:hnsggjy@163.com
附件: 附件1 结构化面试评分表.doc
附件2 考官计分平衡表.doc
附件3 面试评分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