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岗位:司法辅助人员(派遣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工作)
招聘人数:司法辅助人员共100人。
工作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金水区人民法院。
相关要求:
(一)岗位职责:
1、草拟各类执行法律文书;2、接待当事人;3、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符合报名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具有法学专业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可放宽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意见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身体无残疾,无纹身;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文档编辑等工作,具有法律工作经历或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的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工资待遇
1、工资:试用期月工资为1600元,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用工单位同意继续留用的,缴纳郑州市职工社会保险;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
管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法院工作。
考试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北50米御玺大厦A座7层。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371-66389688。18614965053
联系人:杨老师
2、提供材料:①一寸照片一张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完成后等待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二)计算机实际操作
考试时间:笔试结束后进行。
考试内容: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录入能力。
(三)面试
考试时间:计算机考试结束后进行。
考察内容:考察考生临场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
(四)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结合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最终确定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