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漯河市户籍(外市的需有住居证)低保家庭人员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二)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有正常履行职务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打字速度每分钟30字以上,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五)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五男两女,男身高170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发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待遇。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招满为止。
报名地址: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黄河路647号410房间)
联系电话:0395-3158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