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对象
我县2008年、2009年选聘、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
2.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bin.gov.cn/)和淮滨党建网(http://www.hnhbdj.com/)发布招聘公告,并以淮滨县人民政府网作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用于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淮滨县大学生村干部办公室(县行政新区A栋后楼129房间)。
3.报名方法及要求: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淮滨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和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工作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工作知识占40%。
考试时间:2016年11月3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奖励加分
任职期间工作实绩突出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加6分;受到省辖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加4分;受到县委、县政府或市直单位表彰的,加2分;近五年年度考核连续优秀的,加1分。工作实绩突出多项奖励加分的,以最高加分项为准,只加分一次。
符合奖励加分条件者须于10月31日报名时向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干部,要提供奖励证书及表彰文件的原件(均附复印件一式两份),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要提供组织部、有关党委(工委)的证明。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50名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有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由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淮滨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报名材料原件,核实相关信息)。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资格复查。对考察对象的大学生村干部身份、学历、在岗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相关证书资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查;
2.现实表现。对考察对象社会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组到考生所在乡镇、村与所在乡镇分管领导、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等进行座谈,了解其平时表现情况;与考察对象见面,听取个人情况介绍;特别要核实考生在岗履职情况。
报考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服务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职位、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聘任大学生村干部时间及任职情况等内容。公示结束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大学生村干部要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如无特殊情况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维护分配工作的严肃性。
大学生村干部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乡镇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八.组织领导
县委组织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招聘工作。
要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或审查把关不严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76—7761598
中 共 淮 滨 县 委 组 织 部
淮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淮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