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村干部合理有序流动,建立大学生村干部成长成才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我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对象
在息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
2、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11室。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四张进行报名,到报名点填写《息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11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3、招聘总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总人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息县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查并在《息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步应聘程序的资格,进入试用期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办法
本次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息县县委组织部、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和农村政策法规,满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12名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有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由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息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报名材料原件,核实相关信息)。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面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由息县县委组织部、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的主要内容:
1、资格复查。对考察对象的大学生村干部身份、学历、在岗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相关证书资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复审;
2、现实表现。对考察对象社会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组到考生所在乡镇、村与所在乡镇分管领导、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等进行座谈,了解其平时表现情况;与考察对象见面,听取个人情况介绍;特别要核实考生在岗履职情况。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服务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职位、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聘任大学生村干部时间及任职情况等内容。公示结束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生村干部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乡镇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
此次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不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6—5951906(组织部)
0376—7632676(人社局)
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