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共面向宁陵县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3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宁陵县目前在岗在册的大学生村干部;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实施步骤
(一)公布招聘信息。通过下发文件和在宁陵县政府网等主要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报名地址:宁陵县委组织部干部科(1306房间)。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宁陵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提供一寸免冠照片3张和有效的通讯方式,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一致,一经确认提交后不允许更改。县委组织部统一出具大学生村干部服务基层证明。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考试总成绩作为转岗发展的重要依据,实行一次性考试、分批录用的原则,以后不再单独进行考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原则上必须报考,无故不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且要服从今后转岗发展。
2、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解聘大学生村干部身份。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四)奖励加分。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大学生村干部,实行奖励加分政策。
1、职务加分。现担任村“两委”正职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
2、荣誉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加6分;受到省委组织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村干部或市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加4分;受到市委组织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村干部加3分。受到多层多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表彰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本人若有受表彰情况,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书、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奖励加分成绩。总成绩向社会发布公告。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状况、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经历和乡镇空缺情况,研究提出聘用建议,报县委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大学生村干部被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干部身份。
本方案由商丘市宁陵县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发展专项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商丘宁陵县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发展
专项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