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数量与岗位
计划招聘495人,其中市直局委所属事业单位43人,市直卫生系统452人。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濮阳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 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所应聘岗位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它要求;
5.年龄要求专科、本科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卫生系统专业技术10级岗位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7级岗位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拒绝或逃避服兵役的人员;
6.濮阳市市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需回避的人员;
8.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濮阳党建网(www.pyzzb.gov.cn)、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濮阳卫生信息网(www.pywsj.gov.cn)同期发布《濮阳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8:00至12月14日18:00
报名网址: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
报名程序: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登陆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入“濮阳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2月12日8:00至12月15日18: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审查单位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6年12月16日18:00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60元(报考人员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濮阳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审验(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关闭,请即时打印)。
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月5日8:00至2017年1月7日9: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全部考生均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笔试。
另一科笔试科目:报考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疗、护理、医技、药学等专技岗位考生为《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考生为《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应聘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从濮阳市入伍或濮阳市籍服现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任职期满目前在岗的濮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请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携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濮阳市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岗证明与续聘合同及“三支一扶”期满合格证书与省辖市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证明到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人民路158号市委市政府院东楼521房间)审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加分情况在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2.面试资格现场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资格确认时需应聘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的同版照片,招聘组织单位留存1份、考生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17届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函或学校证明,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应聘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编在职人员(含已在本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但尚未在人社、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需提供工作单位与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从濮阳市入伍或濮阳市籍服现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另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在岗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岗特岗全科医生、在岗特岗教师须出具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不提交同意应聘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书。
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即为面试凭证,凭此表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在资格确认期内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提供虚假应聘信息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不再改报其他岗位。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卫生系统医技稀缺岗位达不到3:1的比例,所有应试者进入面试。
3. 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已审核通过签字盖章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卫生系统专技岗位在市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其他考生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面试。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个人总成绩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也相同者,学历层次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和人员名单在上述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或主管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招聘公告及报名、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招聘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招聘指定网站,以免错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濮阳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濮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393-6189693
濮阳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393-6665562
濮阳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pyrsjj@163.com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93-6665582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2: 濮阳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序号: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周岁 |
二寸彩色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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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政治面貌 | 固定电话 |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现工作 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身份证 号码 |
是否在编人员 | ||||||||||||||
专业技术 职务证及编号 |
基层服务项目名称、退役大学生士兵 | ||||||||||||||
从业执业资格证及编号 | 手机 | ||||||||||||||
学习(高中起)和工作简历 | |||||||||||||||
本人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并已签订诚信应聘承诺书,若有虚假、遗漏、错误等,本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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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单位 | 应聘岗位 | ||||||||||||||
现 场 复 审 意 见 |
审核人(签名): 身份证、在编人员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报名表;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本;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合格证与地市级证明 |
现 场 复 审 意 见 |
审核人(签名): 毕业证(电子备案表或认证报告)、学位证 从业执业资格证 |
现 场 复 审 意 见 |
审核人(签名): 专业技术职务证 承诺书、笔试准考证、 报名表盖章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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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濮阳市2016年市直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序号 | 单 位 | 电 话 |
1 | 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 | 0393-6189686 |
2 | 市委宣传部濮阳日报社人力资源部 | 0393-8990708 |
3 | 市文联市书画院办公室 | 0393-4428770 |
4 | 市法院政治部人事处 | 6657249、6657367 |
5 | 市检察院政治部人事处 | 0393-4653262 |
6 | 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 0393-6665226 |
7 | 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 0393-8820090 |
8 | 市人社局人事科 | 0393-6665589 |
9 |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 0393-6668551 |
10 | 市文广新局人事科 | 0393-6668355 |
11 | 市农业局市畜牧良种繁育中心 | 0393-4417270 |
12 | 市农业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0393-4415156 |
13 | 市水利局人事科 | 0393-4401029 |
14 | 市城市管理局人事科 | 0393-6665010 |
15 |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 0393-4622070 |
16 |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人事科 | 0393-4420595 |
17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 0393-8116208 |
18 | 市濮上生态园区管理局 | 0393-4605733 |
19 |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 0393-6665586 |
20 | 市卫计委人事科 | 0393-6661539 |
19 | 市安阳地区医院 | 0372-5958570 |
20 | 市中医院 | 0393-8758130 |
21 | 市妇幼保健院 | 0393-5388619 |
22 | 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眼科医院) | 0393-8222066 |
23 | 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 | 0393-6167957 |
24 | 市第五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 | 0393-8798801 |
25 | 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 | 0393-6188626 |
26 |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393-6661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