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视具体岗位而定,要求如下。
(一)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的未就业非应届毕业生除外),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须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学位对应专业。
(二)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年龄不超过35周岁,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学位对应专业,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北京生源是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2017年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方正出版社、网络技术中心、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峪口管理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等7家直属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详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报考者请访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专栏,并于2016年12月20日上午9点至2016年12月27日下午5点期间,在线提交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
(三)笔试。电话通知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
(五)体检。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单位承担。
(六)考察。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示7天。
(八)签订协议。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考时,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证件照。
(三)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通知笔试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四)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关证书、发表文章等材料复印件。此外,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在公开招聘专栏提供下载,请考生适时提前准备。
(五)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六)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7月。
(七)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59592150。
六、福利待遇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网络技术中心、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峪口管理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等单位是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在京事业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中国方正出版社实行企业管理制度,聘用人员与中国方正出版社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