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的应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4、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本公告学历、职称条件中的“以上”含本级;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年限或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规定的;
7、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2 月27日至12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潢川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地址:潢川县人民政府东100米)。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位证及相关从业资格证(报名岗位有要求的)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张报名表上贴一张),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由审查人员审查签字。报名登记表可登录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点现场领取。
3、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单位、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对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程序资格或聘用资格。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7年1月6日至1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设置:
(1)卫生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一科,满分为100分。
(2)报考管理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一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1月9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潢川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具体通知)。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职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招聘计划在五人以上(含五人)的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 分职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如有并列现象,同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空缺,拟参加面试的人员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3、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领取面试准考证。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在体检过程中,若有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人员,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合进行考核,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核期间,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及档案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按报考岗位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crsj.huangchu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3182066、3987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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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潢川县委组织部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