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1.河南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是河南省农业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调查病虫动态,制定防治规划;研究病虫发生规律和测报办法,发布中、长期预报;负责有关新药械的实验、示范、推广,监测、治理抗药性病虫害,进行农药需求预测;开发利用植保新技术,组织技术培训;负责植物对内检疫工作。
2.河南省农业科学技术展览馆是河南省农业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全省农业科技展览,组织巡回展出;负责河南参加全国农业博览会的组织布展工作和本省农业展览会、展销会、展销会、交易会任务;编辑出版《河南农业》杂志;编修《河南省志农业卷》。
3.河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是河南省农业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技术推广项目,负责水产新技术引进推广和名优特新品种开发,开展渔业经济技术咨询,组织渔船检验和驾驶员培训;承担全省辖区内的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检测,水生动物检验与防疫、渔用饲料、渔用药物等生产投入品的检测,完成我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及国家下达的各项检测任务等。
4.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是河南省农业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生产资料、有机食品及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的相关工作;承担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及相关技术指导、培训、咨询和交流工作等。
5.河南省农业科技发展中心是河南省农业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农业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服务相关工作;开展科研转化等农业科技服务工作。
6.河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是河南省农业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蚕业科学基础性及应用科学研究,蚕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研究任务;承担蚕桑新品种培育、新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蚕业病虫害监测防控;承担蚕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等。
7.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是河南省农业厅直属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和审计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等工作;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的相关服务工作。
8.河南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是河南省农业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国际金融组织、粮援机构、政府之间农业合作项目的归口申报;负责全省农业外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承担农业外资项目的物资、工程、资金管理;负责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农业厅党组指导下,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厅纪检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附件1《河南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农业事业,有较高的理论、业务水平;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年龄、专业及学历应符合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和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ha.hrss.gov.cn)、河南农业信息网(www.haagri.gov.cn)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情况报省农业厅人事处备案。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
单位 |
地址 |
咨询电话 |
河南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
郑州市农业路27号 |
65917997 |
河南省农业科学技术展览馆 |
郑州市鑫苑路1号 |
65918516 |
河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
郑州市政七街11号 |
65723726 |
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
郑州市农业路27号 |
65918763 |
河南省农业科技发展中心 |
郑州市农业路27号 |
65918840 |
河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 |
郑州市鑫苑路1号 |
65918593 |
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郑州市农业路27号 |
65918562 |
河南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
郑州市农业路27号 |
65918853 |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应聘人员直接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3.应聘者提交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证明)原件、复印件和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一寸免冠照片5张、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和证书等。
4.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凡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本岗位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农业厅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面试工作在河南省农业厅统一指导下,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单位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心理素质状况、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河南农业信息网站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河南农业信息网站公布。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3.成绩的计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应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在河南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按照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省农业厅人事处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农业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省农业厅人事处批准。
六、监督
监督电话: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监察室:0371-65918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