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邓州市人民法院司法力量,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提升审判服务职能,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聘50名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法院司法辅助工作人员50名,其中男40名,女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二)户籍所在地系本市,或者父母、配偶一方具有本市户籍;
(三)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类、计算机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无口吃无明显疤痕,无纹身,男身高不低于170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
(六)年龄在18-28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1998年7月1日前出生)。已在本院协助勤务工作人员,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市法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专业岗位要求:
1、具备基础法律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及办公自动化技能。
2、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具有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3、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具有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违纪正接受调查的;
4、其它不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考试报名程序:
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报名者凡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因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一)报名
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由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四张。
报名时间:12月26日至1月4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6:00
报名地点:邓州盛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穰城路南段中国电信正对面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书及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以公告形式予以公示。
(三)笔试
笔试内容:法律知识测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
1.法律知识测试,满分30分;
2.听打判决书和庭审笔录,满分7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以公告形式予以公示。(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市法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市法院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采用口头答题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将以公告形式予以公示。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结果以公告形式予以公示。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政审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法院门口公告栏以及相关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由邓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的,与邓州盛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违反法院规章制度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岗位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退回派遣公司。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合同的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五、管理及待遇
聘用的司法辅助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由市人民法院负责管理使用。工资标准为每人1300/月,并交纳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由市财政纳入预算,并按月拨付。
六、监督
1.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邓州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报名电话:18738730888 0377-62566777
3.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邓州市人民法院政治处:0377—62112696;
邓州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0377—62123227。
特此公告
邓州盛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