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考核、审批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公开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南阳市范围内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父母一方或配偶为南阳户籍的毕业生;
3、在南阳市服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干部;
4、南阳市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名额共10人,招聘职位详见附件《内乡县公开招聘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名额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聘用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聘用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违法违纪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方案经批准后,在内乡政府网、南阳日报、内乡电视台、内乡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群众网、内乡亲民网向社会进行公布。公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法:报名者照片采取现场采集方式。报名时须持以下有关证件:
①未就业人员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②在职人员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③与南阳市人员结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籍证明。
④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单位确认无误的证明材料。
①未就业人员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②在职人员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③与南阳市人员结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籍证明。
④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单位确认无误的证明材料。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职位、学历、专业及相关要求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所学专业须与报考职位相关或相近,专业分类参照《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
3、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或核减招聘计划。
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12月18日
5、报名地点:内乡县人才交流中心
6、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公开报名方式进行。
7、报名费用: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考务费80元/人。
6、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公开报名方式进行。
7、报名费用: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考务费80元/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试卷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卷面分各100分)。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报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成绩面向社会予以公示,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南阳市服务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考核合格者,参加这次招聘的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考核结果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认定。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26日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五)面试
根据加分后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异地命题,异地考官。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关系处理、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依据报考职位,按招聘计划1:l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公示。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职(执)业资格等条件择优确定。
面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
面试确认时间:2014年1月9日
面试确认地点:内乡县人才交流中心
(六)体检
体检由领导小组确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2014年1月20日
体检集合时间:2014年1月20日
体检集合地点:内乡县人社局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被考核对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资格复查,对被考核对象的学历、报到手续、就业手续、学籍档案、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按报名条件进行复查;
②现实表现。对被考核对象社会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由所在地乡镇和辖区派出所或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政审材料。
(八)聘用与审批
考核结束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县人事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见习期1年。若发现招聘人员有隐瞒重大问题或不适应工作,经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内乡县公开招聘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要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保证招聘人员质量。同时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