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 具备岗位所需条件
1、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临床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助理执业医师或护士等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
4、具有一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5、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普通话标准;
6、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技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许昌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门户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地点:许昌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办公室(前进路与毓秀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原市卫生局四楼)。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填写《许昌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到许昌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办公室领取《应试通知书》。
(四)体检
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许昌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安排上岗工作,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工资待遇
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资标准确定。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本方案仅对本次招聘工作有效。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报名电话:0374-2650229
监督电话:0374-6066300
许昌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