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校用人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随州市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委党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轮训各级县处级副职领导干部、市直单位科级干部、县、市、区直单位正科级干部、乡(镇)党政正副职领导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培训中青年干部、意识形态部门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承担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轮岗培训、晋升培训及更新知识等培训;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负责对全市各级党校的业务指导。
二、招聘计划
2017年随州市委党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随州市委党校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随州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8:00至5月19日17:00。
(二)报名方式:各岗位应聘者可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随州市委党校邮箱(412153183@qq.com)。应聘者从本招聘公告页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压缩文件,解压后将电子照片(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文件名,与报名表填写姓名一致,中间不得有空格)存放在《公开招聘报名表》--《照片》文件夹内,然后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文件夹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勿修改文件夹结构和报名表格式,将《公开招聘报名表》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5月19日17:00。
应聘者也可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直接送随州市委党校政工科(教学楼505室)。
(三)报名要求与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8:00-17:00。
2、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3、关于学历的说明:《随州市委党校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学历一栏标明学历学位,为报考本岗位须具备的最低学历及学位要求。
4、关于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所需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面试比例
此次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设笔试环节。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面试
(一)2017年5月25日下午17:00统一安排面试事项。2017年5月26日全天面试,面试地点设在随州市委党校教学楼。
(二)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随州市委党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随州市委党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随州市委党校网站(http:// szswdx.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州市委党校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招聘咨询电话:0722-3322292(随州市委党校政工科)
附件:
1.随州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中共随州市委党校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