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文件执行。
六、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体检工作安排在2013年11月30日和12月1日分两批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际开支确定),按照通知要求,分别于11月30日和12月1日早晨7:00前,到达东方红大道与中山路交叉口银座商城门前(原银珠广场)集合,不得迟到。
七、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体检中须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项目,必须如实填写、逐项填齐,不能遗漏,不得隐瞒。
3、请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和工作流程,听从工作人员和引领人员的指挥。体检期间考生不得与无关人员接触或使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络。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