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市监狱、市看守大队、卫辉市森林公安局、原阳县森林公安局、延津县森林公安局、封丘县森林公安局),且在11月16日、17日参加过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务必于2013年11月24日(星期日)上午8:00准时到新乡市外国语学校集合(新乡市人民路东段780号,紫郡小区对面)。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见附件2),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务必于11月24日(星期日)上午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登记表》(考生须自行下载如实填写、签名并贴照片,一式1份,如有隐瞒,一切后果自负)(见附件4)到新乡市外国语学校集合,逾期未到,即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2.考生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不准携带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3. 参加体能测评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3),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