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即日起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52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单位及聘用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执业资格、本科学历的医师,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已被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正式聘用、但在已聘用单位工作不满三年的人员,均不能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24日
网上报名:考生通过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入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2012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确认表》。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现场确认:2012年6月19日至26日招聘单位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12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确认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和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人事科进行审核确认。2012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和就业协议书。现场确认通过后缴纳考务费60元。
资格复审:2012年6月28日至29日,开封市卫生局对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准考证打印: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者于2012年7月16日至20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河南华图网(http://henan.htexam.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